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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鼓励更多人参与安全生产举报?
东莞市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东莞应急管理 2026-05-01 09:57

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4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1举报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

2025年12月,举报人通过12345平台举报,位于塘厦镇林村社区新太阳城工业城北怡安新太阳科技园附近的铁皮房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部门查处。经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属实。周某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2026年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塘厦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该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5000元的举报奖励。

2举报查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5年9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鞋材厂存在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情形。经查,该鞋材厂内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依法对该鞋材厂作出行政处罚。

该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决定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5000元的举报奖励。该奖励于2026年3月发放完毕。

3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

2026年1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企业在进行生产设备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存在施工人员无证从事高处作业的情形,要求依法查处。经核查,现场有1名施工人员正在距地面约4米高的空调管道上进行拆除作业,该名施工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举报情况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该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为防范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决定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3000元的举报奖励。

4举报违规存放锂电池

2026年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一企业的厂房仓库违规存放锂电池,请求依法查处。经现场核查,该企业锂电池中间仓库未设置事故排风装置,锂电池成品包装区(丙类厂房)与其他生产车间未采用防火隔墙分隔,企业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维护了辖区生产安全秩序。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决定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3000元的举报奖励。

  • 审   核:吴耀柄
  • 终   审:莫佛基
  • 关键词:应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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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耀柄 小编
2026-05-01 09: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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